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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闹市抢劫 一审领刑两年

添加时间:2018年1月6日 来源: 西安取保候审律师   http://www.yuwbcf.com/
来到黔西县城学修车的万某(未成年),却因交友不慎伙同他人在县城闹市区实施抢劫,等待他的是两年的有期徒刑。

  2012年6月7日凌晨1时左右,被告人万某与王某小木奎(二人另案)在黔西县广场巷遇见受害人汤某,三人顿生抢劫念头,三人使用暴力手段抢走汤某装有6720元现金的挎包后逃离现场。

  黔西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万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构成抢劫罪。鉴于万某作案时未满18周岁且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决定对其减轻处罚。据此,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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