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请律师就是为了免于起诉,首先在侦查阶段,律师的作用是非常小的,因为他阅不了卷,根本不能完全清楚案件,所以这个阶段,其实根本没啥必要请律师,纯属乱花钱,还有一些人就会说了,律师可以帮忙争取不起诉,对,这是没错的,但其实家属这些就可以自己去申请,只不过家属不懂得如何去操作,才导致了出现律师收取昂贵的费用去帮忙不起诉。济南刑事辩护律师就刑事诉讼中哪些情形可以酌定不起诉进行了总结。
酌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具体情形有:(一)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可以免除处罚(《刑法》第10条);
(二)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刑法》第19条)
(三)犯罪嫌疑人正当防卫(《刑法》第20条);
(四)犯罪嫌疑人因紧急避险(《刑法》第21条);
(五)犯罪嫌疑人犯罪预备(《刑法》第22条);
(六)犯罪嫌疑人犯罪中止(《刑法》第24条);
(七)犯罪嫌疑人系从犯(《刑法》第27条);
(八)犯罪嫌疑人系胁从犯(《刑法》第28条);
(九)犯罪嫌疑人系自首(《刑法》第67条);
(十)犯罪嫌疑人有重大立功(《刑法》第68条);
盗窃初犯可以不起诉,如果盗窃数额没有达到一千元,没有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是不会被起诉的。法律快车提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批捕还会起诉的。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起诉没有必然联系。我国刑诉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才应依法逮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和第十六条规定,具有以下七种情形之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七)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就是济南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总结的关于刑事诉讼中哪些情形可以酌定不起诉问题的汇总,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