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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授权委托书的格式 刑事拘留期间如何计算呢?

添加时间:2022年1月8日 来源: 西安取保候审律师   http://www.yuwbcf.com/

 葛春荣律师,西安取保候审律师,现执业于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刑事辩护授权委托书的格式

第;号

委托人;根据法律的规定,特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

案件;的辩护人。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止。

委托人:

年;月;日

一、文书的制作要点:

1.委托人姓名,被委托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姓名,接受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具体承办律师的姓名。

2.案件的性质、名称。

3.授权委托的具休内容。

4.委托书的有效期限。

5.最后,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委托人__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聘请__律师事务所__律师为__提供法律帮助或辩护。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即日起至__止。

委托人:

__年__月__日

说明:

1.__写明聘请某人为法律帮助者或辩护人。受托人为律师的,应写明其姓名和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刑事案件的法律帮助权和辩护权是法定的,因此无需在授权委托书中写明。

2.写明授予权利的期限。

3.尾部。

委托人签名,注明时间。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执一份,交司法机关一份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的由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案,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受委托人之委托,指派________律师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律师在一案中,代理权限为: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月日

刑事拘留期间如何计算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我们应当如何计算刑事拘留期间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为您说明刑事拘留期间如何计算,以及为您介绍关于刑事拘留期间计算的几个其他问题。希望我们的解答对您目前面临的问题有所帮助。

一、刑事拘留期间的计算问题

正确的计算方法是: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 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例如,犯罪嫌疑人某某于4月1日被刑事拘留,从第2日开始计算,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4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4日的,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8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至30日的,由于4月份只有30天,期限届满日期为5月1日。

二、路途时间是否从拘留期间扣除问题

路途时间是否要计算在拘留期间内存在一种错误认识,认为押解途中的时间不应算刑事拘留时间,其理由是《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期间的时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3款中的“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是指,1、公安司法机关向当事人邮寄送达诉讼 文书、当事人向公安司法机关邮寄送达诉讼文书以及公安司法机关之间传递诉讼文书在路途上所占用的时间;2、公安司法机关从异地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归案, 讯问、通知等期间应当将路途中的时间扣除。另外,从立法的精神出发,拘留、逮捕本质上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押解的过程也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过程。因此,在 计算拘留、逮捕期间时,应当将押解路途时间包括在内。

三、拘留期间届满之日是法定节假日是否应当顺延问题

根据六机关《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3条的规定,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期间,应当在拘留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拘留期限。

四、在拘留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是否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问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的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 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对于该条的适用,要把握一点:侦查的期限以“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开始计算,而不是“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开始计 算。羁押期限的计算方法如下: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从收到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之日起到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止。因此,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后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但在拘留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不能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五、关于刑事拘留时间与治安拘留时间的折抵问题

对于刑事拘留时间与治安拘留时间是否可以相互折抵问题,应当根据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对于治安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的情况,根据《公安部法制局关于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办理后原行政案件如何处理的电话 答复》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如果行政案件已经作出处罚决定,应当先行撤销行政处罚,再转为刑事案件办理。 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刑事拘留条件的 ,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性质不同,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人采取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而刑事拘留是根据刑事 诉讼法的规定,为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继续危害社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治安拘留时间不能折抵刑事拘留时间。

对于刑事案件转为治安案件的情况,根据《公安部关于对刑事拘留时间可否折抵治安拘留时间有关问题的批复》的规 定,如果行为人依法被刑事拘留的行为与被治安拘留的行为系同一行为,其被刑事拘留的时间应当折抵治安拘留时间。但如果被刑事拘留的时间已超过治安拘留期限的,不再给予治安拘留处罚。

以上就是我们对刑事拘留期间如何计算所做的法律解答。根据上诉内容可知,针对不同的实际案件情况,我们的计算结果也略有不同,因此,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您对怎样计算刑事拘留期间还不太明白,建议您尽早联系,我们将结合您的案情为您提供相应地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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